
建筑工程劳务合同通用15篇
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,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,合同协调着人与人,人与事之间的关系。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,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筑工程劳务合同,欢迎大家分享。
建筑工程劳务合同1承包人:
分包人: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及其它有关法律、法规,遵循平等、自愿、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,鉴于以下简称为“发包人”)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(以下称为“总包合同”),双方就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,订立本合同。
1分包工作对象及内容
1.1工程名称:
1.2工程地点:
1.3分包范围:土建、安装工程(总包合同内的施工内容)
1.4提供分包内容:1号楼、2号楼、3号楼及地下室土建工程及现场委托的单位工程
2分包工作期限
开始工作日期:20xx年5月30日,结束工作日期:20xx年6月30日(共计13个月,实际开工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)
3质量标准
工程质量: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、国家现行的《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和《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》,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。
质量目标:主体优质结构工程
基础、主体、竣工一次性交验合格
交验“芙蓉杯”(相应评审费用由分包人支付)
……此处隐藏40904个字……同规定的要求,则甲方在一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(不计利息)。第十八条不可抗力
1、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,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,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。
2、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,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,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,尽力减少损失,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。
3、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就顺延。
4、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,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。
第十九条合同解除
1、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、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,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,可以解除合同。
2、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,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、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,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;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。
第二十条合同终止
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;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;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,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;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,本合同即告终止。
第二十一条合同份数
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,甲方_______份;乙方_______份。
第二十二条补充条款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。
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
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。
甲方(盖章):
_____年_____月_____日
乙方(盖章):
_____年_____月_____日